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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田家庵区法院:跨庭联动破僵局多

时间:2025-11-04作者:admin浏览:

摘要:蓝狮注册 2024年3月,陈某在工作时被模板压伤,导致手指骨折,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工伤十级伤残。 用人单位不服该认定结果,以人社部门未充分保障其陈述权、申辩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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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田家庵区法院:跨庭联动破僵局多元解纷护民生

  2024年3月,陈某在工作时被模板压伤,导致手指骨折,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工伤十级伤残。

  用人单位不服该认定结果,以人社部门未充分保障其陈述权、申辩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

  与此同时,陈某因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事宜与用人单位协商未果,另行提起劳动争议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关待遇。

  通常情况下,法院需先行审结行政争议,再行处理民事纠纷,但这样会延长维权周期,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

  行政案件承办法官向用人单位明确告知其虽然已经为陈某购买工伤保险,但陈某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同时释明人社部门工伤认定程序的合法性;

  人社部门与陈某多次沟通协调,结合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及案件实际情况,初步拟定调解方案;与此同时,民事案件承办法官依托微信、电话等方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协商,细化调解金额、付款时间及支付方式等事项。

  双方仍就工伤待遇申报实施人产生分歧,法官及时联动协调,向双方释明工伤保险待遇申报的法定流程及用人单位的相关义务。经过多轮耐心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共识,由用人单位负责在一个月内为陈某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随后,陈某与用人单位签订调解协议,明确用人单位在11月底一次性支付陈某停工留薪期工资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25000元。签订调解协议后,用人单位撤回针对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两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下一步,法院将持续深化“行政+民事+行政机关”联动解纷模式,围绕工伤认定、劳动争议等民生领域纠纷特点,优化审理流程,创新解纷方式,以更加高效、便捷、公正的司法服务,切实为群众减轻维权成本,为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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